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市直各新闻单位:
现将《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附件:1.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语口号广告词
3.宜春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安排(规划)
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年6月15日
附件1:
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2018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农业普查、支持农业普查、配合农业普查的良好舆论环境,确保农业普查顺利进行。为切实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动员的意义和目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党中央又做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此次农业普查,农业普查获取的资料既是对“十二五”时期“三农”发展成果的检验,又作为“十三五”规划开启的基础,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开展农业普查,不但可以全面摸清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因素,而且有利于找准宜春的重点和着力点,及时调整、完善适合宜春市情的农业农村政策。
此次农业普查涉及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近120万调查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需要动员近3万普查人员。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对于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宣传动员工作的目的是使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农业普查宣传动员要依据《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升级阶段,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业生产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找准农业农村发展的差距和短板,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对象与内容。农业普查对象包括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范围涉及全市159个乡镇、2200个村委会、117万农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三)大力宣传农业普查调查方式的创新。通过对普查对象使用手持智能移动终端入户登记、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采取联网直报、农作物播种面积采取遥感测量等新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成败的根本。通过宣传,引导所有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五)大力宣传普查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此次普查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各地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充分展示统计工作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三、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6年)。集中宣传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并对普查重大活动进行现场报道等。及时召集各县(市、区)宣传部、市直各新闻单位召开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新闻宣传协调会,规划部署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按农普工作进展时间节点(动员部署、试点,培训、核查、入户首登日,发布农普数据)安排,对重大活动进行现场报道。宣传月期间,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刊登、刊播农普倒计时、农普标志及标语口号、农普宣传视频,开设农普知识专栏和专访,逐步将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17年1月—5月)。营造良好的农业普查环境和舆论氛围。普查登记期间,要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宣传,明确普查人员应履行的责任和普查对象应尽的义务,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宣传报道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于在普查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要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开。
(三)资料发布与开发应用阶段(2017年6月—12月)。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要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宣传动员的组织领导
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市农普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市县两级宣传部门要把农业普查作为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政策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积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制作播出公益广告,组织创作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动员。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活动,设立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扩大农业普查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效果。
附件2: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及对联
一、标语、口号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
普查三农,聚焦三农,情系三农
搞好农业普查,“数”说三农实情
农业普查,把脉农情,惠及民生
农业普查惠万家,如实填报莫出岔
脱贫致富奔小康,农业普查来帮忙
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
农事国事天下事,农业普查是大事
“农”缩中国乡村美,“普”写山水田园歌
农业普查家家参与,农村发展户户得益
农业普查知根知底,农村发展有理有据
如实申报是你的义务,真实普查是我的责任
数猪数牛数鸡鸭数出农家朝气,计果计菜计田地计出农业根基
可读可耕,编成一部丰收卷;精盘精点,绘出三农富裕图
二、对联
上联:农业普查求真求实求发展;
下联:把脉经济利国利民利未来;
横批:建设新农村
上联:查三农实情定强国之策;
下联:访民生民意兴中华之梦;
横批:人人有责
上联:访农、问农,尽在三农之事;
下联:扶民、助民,意在固民之本;
横批:农普兴国利民
上联:农业普查调查农业农村农民;
下联:制定政策惠及你家我家他家;
横批:配合调查
上联:农业农村农民齐发展;
下联:生产生活生态共进步;
横批:农普说话
附件3:
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安排(规划)
时间安排 | 活动名称 | 主要内容 | 负责单位 |
2016年3月 | 农普专栏 | 在《bt365体育在线注》建立农业普查专栏 | 市农普办 |
2016年4月 | 农普标志 | 启用“中国农业普查―2016”标志 | 市农普办 |
2016年7月 | 宣传标语口号词 | 启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语、口号及对联 | 市农普办 |
随时 | 普查工作简报、准备工作动态信息 | 编写农业普查工作简报,宣传报道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动态信息。 | 市农普办,市县两级 新闻媒体 |
待定 | 农业普查工作新闻宣传协调会 | 组织各县(市、区)宣传部、市直各新闻单位召开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新闻宣传协调会,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 | 市委宣传部、市农普办 |
2016年 6月-8月 | 给县级领导的一封信 | 及时转发省农普办印发的《给县委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的一封信》 | 市农普办 |
待定 | 试点报道 | 组织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情况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2016年 8月-12月 | 普查宣传品 | 结合农业普查有关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农业普查宣传品,如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台历、宣传环保袋等 | 市农普办 |
2016年 8月-11月 | 知识竞赛 | 认真组织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参加全国统计普法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和《统计法》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 | 市农普办 |
2016年9月 | 统计开放日宣传 | 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农业普查,普及农业普查知识 | 市农普办 |
2016年 9月-10月 | 单位核查宣传 | 联合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单位核查的方案、要求以及核查工作动态等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待定 | 在线访谈 | 市农普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视频访谈 | 市政府办公室、 市农普办 |
2016年 11月-12月 | 户外广告 | 在重要地段发布各类户外广告 | 市农普办、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 |
2016年12月 | 法制宣传 |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设立农普知识咨询点,发放农普宣传品,宣传《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市县两级 农普办 |
2016年12月 | 宣传月 | 宣传标语、宣传横幅、手机短信、宣传单、广告牌等宣传项目全面启动,营造全市良好的农业普查环境和舆论氛围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电信运营企业 |
2016年12月 | 倒计时 | 宣传月期间,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播放农业普查倒计时 | 市委宣传部、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2016年 8月-12月 | 电视媒体宣传 | 宣传月期间,市广播电视台下属主要媒体滚动播放农普宣传视频、标语、口号 | 市县两级 农普办、广播电视台 |
2016年 12月-2017年1月 | 农普知识专栏 | 宣传月期间,《宜春日报》《赣西晚报》每天刊登农普标志及标语、口号。开设农普专栏,每周1—2次刊登农业普查知识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待定 | 市农普领导小组责任人答记者问 | 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市农普领导小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2016年9月-2017年6月 | 先进事迹报道 | 宣传普查工作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6年9月-2017年6月 | 宣传释疑 | 结合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6年12月 -2017年1月 | LED显示屏 | 行政大楼、宜阳大夏、城区主要路段(路口)LED显示屏每天固定时段播放宣传标语口号 | 市农普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及相关单位 |
2016年12月 | 公开信 | 下发《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人员的一封信》、《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和省农普办《致调查户的一封信》 | 市县两级 农普办 |
2016年12月 | 普查公告 | 发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告》,以社区、村镇为单位广泛张贴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7年1月 | 入户登记 首日宣传 | 举行全市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首日启动仪式,组织普查工作人员宣誓,请市领导到普查现场看望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检查和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7年1月 | 观摩报道 | 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情况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7年 1月-7月 | 数据质量报道 | 报道各地普查数据报送、录入、审核情况,国家数据质量检查、抽查和验收工作情况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 |
2017年 1月-6月 | 违法违纪报道 | 追踪报道填报登记阶段违法违纪案件及其查处情况 | 市县两级 宣传部、 农普办(统计局) |
2017年 7月-12月 | 数据解读 | 配合农普资料开发,在相关媒体上解读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2017年12月-2018年6月 | 普查成果报道 | 通过农业普查专栏网站和市属主要媒体对普查成果开展系列报道 | 市农普办、 市属主要 新闻媒体 |
2017年12月 | 总结表彰 | 做好全市农业普查总结表彰和相关报道工作 | 市农普办 |
2018年 1月-6月 | 普查资料出版 | 通过出版普查的系列资料,全面、系统地向社会提供普查结果 | 市农普办、 市委宣传部 |
2018年6月 | 课题研究 | 开展普查成果课题研究,将课题研究成果出版成册 | 市农普办 |
2018年6月 | 农业普查年鉴 | 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年鉴》等资料进行宣传 | 市农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