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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测评问卷》函的批复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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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统字〔201745

宜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贵单位呈报的关于审批《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测评问卷》的函及《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测评问卷方案》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测评问卷》的调查

  《全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测评问卷方案》的附件1-4:宜春市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测评问卷、附件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6: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7:社会治安和群访群治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8:安全生产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9:环境保护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10:脱贫攻坚作风整治测评问卷、附件1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整治测评问卷实施的有效期为2017119日至2018410日止。调查汇总结果请报市统计局备案。

  特此批复

  宜春市统计局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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