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办法》,5月26日—29日,宜春市经普办由十个职能组组长带队,抽调县级经普业务骨干组成10个抽查工作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三经普数据质量全面抽查。 本次全面抽查一是做到严格执行抽查方法。每个县市区在城关镇抽查二个普查小区(或普查区),在其他乡、镇抽查一个普查小区(或普查区),被抽中的普查小区(或普查区)抽取20个普查单位和10个个体户,普查单位包括若干联网直报企业、非联网直报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二是做到严格执行抽查方案。统一制定抽查登记表,抽查组人员由当地干部陪同进行现场登记,原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参加抽查数据的比较核实工作;三是做到严格执行抽查纪律。强调所有参加数据质量抽查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抽查办法,确保抽查数据质量的客观、公正和独立,严守纪律,不得泄露抽查有关情况。 抽查结束后,市经普办将把各地抽查意见反馈给地方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并形成全市抽查工作报告。这次抽查为评估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