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服务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领跑三次产业,实现良好开局,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为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季度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总量持续扩大,增长贡献不断提升。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0.0亿元,同比增长10.7%,增幅比全市GDP高出1.5个百分点,稳居三次产业之首;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5%,对GDP增长贡献率达到了40.5%,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3.7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 (二)行业结构优化,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传统服务业。一季度,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趋缓;增速分别为3.5%、6.3%和7.0%;金融、房地产以及包含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行业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传统服务业增速,分别为12.4%、14.6%和13.9%。 (三)投资比重提升,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9亿元,同比增长32.1%,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44.3%。服务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基础不断夯实。一季度,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投资比例由上年同期的4.7:57.4:37.9转变为3.2:52.5:44.3,第三产业投资比重上升6.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等新兴行业投资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700.4%、294%。 (四)税收快速增长,对地方财政支撑作用增强。一季度,服务业企业完成各项税收47.23亿元,同比增长32.2%,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3.88%,比上年上升了6.2个百分点。其中,缴纳国税24.84亿元,增长55.5%,占全部国税收入的46.5%;缴纳地税22.39亿元,增长13.4%,占全部地税收入的65.4%。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平稳。全市38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99亿元,增长12.6%,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纳入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增长42.9%,比上年同期提高18.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速高11.7个百分点。 (一)单位数量上新台阶。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389家,比上年同期增加103家,单位个数居全省第5位。单位数增加较多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加了54家、14家。其它新兴产业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单位数量也有较大的提高,由去年的4家增至7家。 (二)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全市38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99亿元,增长12.6%。宜春市规上服务业涉及到的10个行业门类中,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个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外,其他行业营业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营业收入总量居前三位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5.33亿元和1.36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73.68%、13.01%和5.85%。营业收入增速居前三位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是64.6%、42.92%和40.64%。 (三)人均薪酬逐步提升。一季度,宜春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应付职工薪酬4430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人均薪酬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1%。人均薪酬增幅较大的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些高知识、高专业化的行业,分别为29.8%和14.99%。通过这些行业带动整个服务业人均薪酬的增长,将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以及人才引进和培训、薪酬等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三、服务业发展中存在问题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但是在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依然存在。 (一)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偏低,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宜春市服务业总量在不断扩张,服务业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但是,在以工业发展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模式下,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成为宜春市经济发展的最大短板。由于三次产业结构内部存在此消彼长的特征,宜春市产业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一季度,宜春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5.5%,落后全省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说明宜春市服务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服务业产业层次不高,新兴服务业比重较小。从国家联网直报数据来看,服务业支柱行业仍集中于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领域,该行业有企业231家,占规上服务业单位数比重为59.4%,营业收入占比为73.7%;虽然近年来新兴服务业增速加快,但份额依然偏小,尤其是互联网相关服务产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仅为7家,占规上服务业单位数比重仅为1.8%,营业收入占比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单位个数13家,占规上企业个数的3.3%,营业收入占比仅为1.2%。 (三)服务业领军企业少,企业竞争力不强。宜春市服务业整体企业规模偏小,缺乏有效竞争力。龙头服务业企业较少,在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是空白。根据2016年年报数据显示,宜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服务业企业仅35家,超十亿元企业仅有1家,且多数是国有企业或者央企。 四、发展服务业建议 在下一步的服务业发展工作中,建议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补齐短板,努力加快服务业发展速度,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入库申报,促进总量扩张。加强与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企业经营状况调查库,切实做好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对即将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动态维护,及时跟进,做到应统尽统;加快“个转企”步伐,共同推进规模较大个体经营户转型注册为法人单位,并申报规上企业。 (二)培育龙头企业,壮大行业主体。龙头企业是一个地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带动产业升级、行业创新和社会创业的生力军,龙头企业具有很强的带动引领和辐射效应。科学选择和积极培育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自主品牌响、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做大做强行业主体,提升服务业整体规模。 (三)抢抓“互联网+”机遇,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互联网+“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也为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引导企业用好”互联网+“,整合资源提供互联网等技术支持或优惠项目。全市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服务业需抓住机遇,依托电子商务发展拓宽行业领域,增加营销手段,捕捉市场需求,从供给侧出发进行转型发展。 (四)切实抓好服务业集聚平台建设。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明晰定位、合理布局、集聚集约的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专业园区,重点支持在现代物流、信息及电子商务、金融、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领域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特色园区。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依托产业集群,逐步建设以研发设计、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配套服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