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统称。为全面了解宜春市“四上”企业的总量、结构以及变动情况,本文就宜春市近年来“四上”企业发展变化作一简要分析: 一、“四上”企业现状及其主要特征 1、“四上”企业总数逐年增加。2013年--2015年,宜春市“四上”企业得到较快发展,总数分别为1778家、1977家、2272家,二年增加494家,增长27.8%。 2、规模以上工业占总数一半以上。在2015年全市 “四上”企业总数中,工业1254家,占55.2%。另建筑业205家,占9.0%;批零住餐业306家,占13.5%;服务业292家,占12.8%;房地产开发业215家,占9.5%。 3、服务业占比呈递增态势。全市服务业企业(含批零住餐企业)发展较快,2013--2015年分别430家、490家、598家,二年增加168家, 增长39.1%,占“四上”企业比重分别达24.2%、24.8%、26.3%,呈递增态势。 4、县市区分布不平衡。袁州、丰城、上高、高安、樟树“四上”企业所占比重较大,2015年分别为20.7%、14.8%、13.1%、11.4%和11.3%,而其他五县“四上”企业占全市比重仅为28.7%。近二年“四上”企业增速较快的县市区分别是上高县40.1%、丰城市33.9%、万载县32.9%和袁州区30.0%,增速较慢的县市区是铜鼓县,仅增长7.0%。 5、对宜春经济发展贡献大。据第三次经济普查,2013年全市“四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支出)的72.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工业企业的83.1%,限额以上批零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批零业企业的45.5%,限额以上住餐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住餐业的45.2%。 二、对加快培育“四上”企业的几点建议 1、做好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四上”企业工作。要将具有一定规模、成长性较好,已接近“四上”企业标准的小微企业列入培育范围,并逐步扶持其申报为“四上”企业。要从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开拓市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入手,积极引导,培育“四上”企业,逐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组织协调和统计监测,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2、加快个体工商户培育转型为企业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税收优惠政策,市级财政安排个体工商户培育转型专项引导资金。要依据法律法规必须登记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列为转型升级对象,对经营规模较大,发展空间广阔,有转型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列为升级对象,对经营场地面积或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标准的以及有自主品牌或定型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列为转型对象。 3、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完善的服务体系。在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前提下,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管理台帐,及时掌握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状况,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